常德市接待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中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经中心党组研究,定于3月30日上午组织“我们的节日—清明”活动,请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并于9:40点准时在市委集合。2021年3月29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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