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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4 信息来源:市委市政府接待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常接【2014】2

 

 

 

市委市政府接待处机关各科室:

    为了加强对本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委有关要求,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对本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组成

 长: 胡文市委副秘书长、接待处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 周斌接待处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处级)

谢梦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任:谢梦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员:刘艺黄蔚(联络员)方涔静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第四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3.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4.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四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5.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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